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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华南师范大学招生体检要求

2025-06-20 10:30: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 点击: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以下情况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予录取的专业:化学(师范)、生物科学(师范)、生物工程、生物技术、心理学(师范)、心理学、应用心理学、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材料化学、材料物理、储能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体育教育(师范);

2、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予录取的专业:化学(师范)、生物科学(师范)、生物工程、生物技术、心理学(师范)、心理学、应用心理学、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材料化学、材料物理、储能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体育教育(师范)地理科学(师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地理信息科学、物理学、物理学(师范)、美术学(师范)、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予录取的专业:化学(师范)、生物科学(师范)、生物工程、生物技术、心理学(师范)、心理学、应用心理学、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材料化学、材料物理、储能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体育教育(师范)地理科学(师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地理信息科学、物理学、物理学(师范)、美术学(师范)、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网络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信息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统一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全文查看地址:https://url.scnu.edu.cn/record/view/index.html?key=11c0b7106fadc10a56b984498518fe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