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会在每学年春季学期组织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新生可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根据各学院转专业方案向拟转入学院提出申请。学院会在转专业报名前明确申请的基本要求,具体请咨询拟转入学院。除规定的相关特殊情形之外,全日制本科在读学生均可提出转专业申请,但每人每次只能申请一个专业。符合转入条件并通过转入学院考核后可入读新专业。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一)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
(二)国家有相关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三)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能转专业的;
(四)学籍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状态的;
(五)经判定转入新专业后无法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的。
备注:1、提前批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中小学教师专项计划(下称教师专项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不可申请转专业。2、音乐与舞蹈学类、体育学类、美术学(含设计学)类专业学生仅限在本专业大类内申请转专业。3、广东地方专项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可申请转专业。4、汕尾校区学生入学后如需申请转专业,只限在汕尾校区的招生专业间根据当年度转专业工作方案进行。5、中外联合培养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入学后如申请转专业,只限在本招生专业组的各专业间根据当年度转专业工作方案进行。
我校2026年转专业方案(仅供参考):
附件1: 2026年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1).pdf